罚不当罪的成语故事


罚不当罪

拼音fá bù dāng zuì

基本解释罚:处罚;当:相当;相称。所作的处罚与所犯的罪行不相称。

出处先秦 荀况《荀子 正论》:“夫德不称位,能不称官,赏不当功,罚不当罪,不祥莫大焉。”


罚不当罪的典故

战国后期,赵国出了一位著名的思想家,名叫荀况,人们把他的著作称为《荀子》。

《荀子》这部著作共有三十二篇,其中一篇叫《正论》,是专门议论政治的。文中提出一个看法:国君要在百姓面前作出好的榜样。残暴的国君被推翻,如夏桀被商汤打倒,商纣被周武王消灭等,这些都是好事而不是坏事。

荀况主张刑罚要严明,犯罪的应根据罪行的大小,给予相应的处罚。如果杀人的不偿命,伤人的不判刑,那就会纵容犯罪,扰乱社会。有人说:“古代没有肉刑,只是象征性地用刑。比如,不使用黥(qing)刑而用墨画脸来替代;不使用劓(yi)刑,而用戴上草作的帽子来替代,这种办法在昏乱的现代是行不通的。如果继续这样做,犯罪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,犯罪行为将越来越多。

在阐述了上面这些情况后,荀况提出了自己的主张;一个人地位要和品德相称,官职要和才能相称,赏赐要和功劳相称。如果不是这样,弄得地位和品德不相称,官职和才能不相称,赏赐和功劳不相称,处罚和罪行不相称,那就会带来极大的不幸和严重的后果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罚不当罪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精雕细刻 《共青团员;要做八十年代的带头人》(1982年2月5日《中国青年报》社论):“要以平等交心的态度;点点滴滴、精雕细刻;因势利导地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工作。”
动天地,感鬼神 金·元好问《陶然集诗序》:“诗之极致,可以动天地,感鬼神。”
食不充口 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35卷:“真是衣不遮身,食不充口,吃了早起的,无那晚夕的。”
骄生惯养 胡朴安《中华全国风物志 江苏 吴县之奇俗》:“富贵家之小孩,骄生惯养,大半身体柔弱,时膺疾病。”
亦复如是 南朝宋·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尤悔》:“刘琨善能招延,而拙于抚御,一日虽有数千人归投,其逃散而去,亦复如此。所以卒无所建。”
南辕北辙 西汉 刘向《战国策 魏策》:“以广地尊名,王之动愈数,而离王愈远耳。犹至楚而北行。”
紫陌红尘 唐·刘禹锡《元和十年自朗州承召至京,戏赠看花诸君子》诗:“紫陌红尘拂面来,无人不道看花回。玄都观里桃千树,尽是刘郎去后栽。”
挥霍无度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102回:“因为儿子豹英一向挥霍无度,不敢交与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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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争暗斗 冯玉祥《我的生活》:“于是两方明争暗斗,各不相让,一天利害一天,闹成所谓‘府院之争’。”